速冻食品米面类出厂检查项目

本文作者:20140630231200 发布时间:2014-06-30

  速冻食品米面类出厂检查项目

  1.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速冻食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企业生产速冻食品所使用的畜禽肉等主要原料应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

  猪肉必须按照《生猪屠宰条例》规定选用政府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进口原料肉必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非经屠宰死亡的畜禽肉及非食用性原料。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2.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①天平(0.1g );

  ②干燥箱;

  ③灭菌设备;

  ④微生物培养箱;

  ⑤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⑥生物显微镜。

  申请速冻果蔬制品的企业还应有:

  ⑦分析天平(0.1mg;

  ⑧高温电阻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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